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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陕质监标〔2014〕10号

各区市质监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质监局,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质监局,各相关单位:

  今年10月14日是第45届世界标准日,主题为 “标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进一步突出标准化在我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国标委将我国世界标准日的主题确定为“标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标准构建统一市场规则”。根据国标委《关于开展2014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标委办〔2014〕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即将实施的《陕西省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局决定,今年世界标准日全省以“全面推动《条例》实施,加快建设标准强省”为宣传主题,要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高潮,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条例》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5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标准化方面第一部地方法规,是全省标准化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标准化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又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将对全面提升全省标准化工作水平产生深远影响;《条例》的颁布施行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对标准化工作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认识,全面增强标准化基础保障作用,对于转变发展方式、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提高,加快建设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具有重大意义。

  二、周密部署,做好宣贯,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为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省省级各部门召开了《条例》宣贯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玮、副省长王莉霞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仵西居局长就全省质监系统贯彻实施《条例》作了相关部署。省广播电视台、《陕西日报》、大秦网等省内传媒对宣贯会的全程进行了详细报道。下一步各单位将把《条例》的宣贯工作作为近期内一件大事去抓,将宣贯《条例》和学习李克强总理在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充分认清《条例》宣贯在加快建设标准强省、质量强省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传播标准化工作理念,弘扬标准化文化,加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以此次宣贯大会为契机,认真学习领导讲话精神,积极做好本地区的宣贯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内部刊物等载体围绕“联盟标准”、“企业标准备案”、“标准化奖励”等与单位、个人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系统宣传,对标准化激励政策要重点解读,做到《条例》内容应知尽知,积极创新标准化服务理念,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改革标准化监管模式。及时组织开展相关配套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三、多方合作,部门协调联动,多角度宣传

  各单位要以今年“世界标准日”为契机,结合国标委确定的“世界标准日宣传周”开展系列活动,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广电等部门等的联系,争取各相关部门对《条例》宣贯活动的支持,共同开展《条例》宣贯“进厂区、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形成《条例》宣贯的系统效应,逐步推动建立全社会关注支持标准化工作的行动体系。各单位要举办一次《条例》宣贯专题活动,采取专家解读、宣传画报、专题培训、现场答疑等形式重点宣传《条例》。通过发放世界标准日海报,发放标准化知识传单,利用网络、电台、广播、报纸等传媒对群众关心的“标准与质量”、“标准免费查询”等多项关系社会民生的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多角度宣传报道,努力营造一个《条例》宣贯的良好氛围。

  各市质监部门要及时汇总辖区内世界标准日的宣传情况,并请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上报省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贾燕飞 

  电话(传真):029-87292249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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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9/30〗    浏览次数:〖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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